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不但有利于企业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,而且在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方面也具有积极作用。因此,监管部门一直以来对企业的财务规范问题都秉持着严监管态度。
作为实体经济的“基本盘”,上市公司质量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,其财务内控质量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。据沪深北交易所官方数据统计显示,截至10月13日,年内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就IPO企业发出49则、53则和32则问询函。其中,对于企业财务内控的关注成为重点。
例如,某拟登陆北交所企业,因大额坏账冲回会计处理及列报不合规,预计扣除后不满足上市条件而收到北交所出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;此外,某企业因报告期各期,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,而被上交所要求说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、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原因,以及公司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匹配情况等。
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胡钰对记者表示,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财务内控方面的监管,可以督促上市公司花费更大的精力做好财务和审计规范工作,不断增强企业管理的合规性、合法性和规范性;对拟上市的企业来说,表面上看增加了上市工作的难度,但也淘汰一部分“虚假上市”企业,留下真正有实力、有能力的企业。